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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文:个人可办网站但是备案需负责人照片 文章来源:周口中原传媒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940次     发布日期:2010.02.23

   中新网2月23日电 日前,工信部向各地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印发通知,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通知中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网站主办者;同时明确了个人作为网站主办者需提供的核验证件,以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审核工作流程。

    去年12月,工信部发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

    通知要求,对备案信息真实性当面核验工作正式启动前接入的网站,各接入服务单位要在2010年2月底前制定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详细计划,报许可证发证机关和单位注册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并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网站的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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